2004年12月3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昨问今答

  孩子智障离婚是否单独抚养
  杭州齐小姐问:我的一位女同事打算结束一段不幸的婚姻。她和丈夫有一个孩子,是个智障儿,今年已经16岁。我的同事担心离婚后,得由她自己来单独抚养孩子。请问,这位同事该怎么办?
  本报作答:孩子在未成年时,应为限制行为能力人;智障儿在成年以后,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。依照法律规定,你的朋友和她丈夫终生为其法定监护人,应共同承担智障孩子的民事义务,行使其民事权利。

  丈夫骗钱能否以此申请离婚
  绍兴杨小姐问:两年前,我和丈夫结婚。由于婚前缺乏了解,没有职业的丈夫在结婚后暴露出种种劣行。我在长期观察中发现,丈夫经常在外面骗吃骗喝,有好几次还骗了别人的钱。我觉得跟一个骗子过下去没什么意思,请问能否以此为理由跟丈夫离婚?
  本报作答:首先你应该向丈夫指出他的错误。如果他骗吃、骗喝、骗钱的恶习屡教不改,你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。你的离婚请求应该会得到法院支持。
  本栏观点仅供参考